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,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,近日,咸陽市人民政府就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發布通告,內容如下:
一、咸陽市市區全年禁止銷售、燃放煙花爆竹,禁售禁放范圍為:秦都區、渭城區、高新區、大西安(咸陽)文體功能區、市新興紡織工業園所轄全部區域。
二、各縣市城區禁止銷售、燃放煙花爆竹,具體范圍由各縣市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告。
三、在禁止銷售、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,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,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;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。對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,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。
四、廣大群眾應當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,積極主動對非法生產、經營、運輸、儲存、銷售、攜帶、燃放煙花爆竹制品的行為進行勸阻,并向公安機關或者應急管理部門舉報。
五、對拒絕、阻礙相關職能部門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,拒不停止燃放銷售、拒絕繳交煙花爆竹的,由公安機關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相關規定予以處罰;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。
六、禁售禁放工作納入大氣污染防治考核,各縣市區人民政府(管委會)和市直各部門、單位負責各自管理范圍內銷售、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,強化監督巡查,督促各鎮(辦)、單位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,加強宣傳、告知、巡查、制止,全面抓好區域內禁售禁放工作。廣泛發動群眾,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本通告規定,在全市范圍內營造安全、低碳、環保、文明的良好氛圍。
舉報電話:咸陽市公安局: 110
咸陽市應急管理局:12350 33658587
來源:咸陽日報 |